省工商局制定了全省工商系统“三条禁令”并发布执行。
据介绍,三条禁令中一是禁止现职工商干部在上班时间、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,累计发现三次,就地免现职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、依规、依纪处理。二是禁止现职工商干部放贷和民间放贷活动,一经发现,就地免现职后,依法、依规、依纪处理。三是禁止现职工商干部自办企业和参与经商,一经发现,就地免现职后,依法、依规、依纪处理。省工商局表示,三条禁令是根据工商部门的职业、岗位和职责特点而制定的,旨在进一步加强工商队伍建设,严明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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