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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总局为首批“国家广告产业园区”授牌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日在南京为首批9个“国家广告产业园区”授牌。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,此举旨在发挥广告产业园区对促进广告业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,推动广告业健康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
  这9个“国家广告产业园区”是:北京广告产业园区、上海广告产业园区、南京广告产业园区、常州广告产业园区、潍坊广告产业园区、青岛广告产业园区、长沙广告产业园区、广东广告产业园区和陕西广告产业园区。

  上述园区已获得中央财政共3亿元的资金支持。

  “国家广告产业园区”由省级工商机关组织申报、工商总局认定和管理,园区入驻企业70%以上为广告产业及直接关联产业企业,并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广告专业人员,经工商总局认定后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。

  发布日期:2012-04-23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返回